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枣庄市2025年度第二批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时间:2025-07-04
分享到:

关于开展枣庄市2025年度第二批数字技术

工程师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局,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56号)《山东省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鲁人社发〔202414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科技进步、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对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的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助力国家数字技术技能人才自主培养、队伍建设和能力素质提升,决定开展枣庄市2025年度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并依托全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山东大学举办数字技术工程师大数据(中级)培训班。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大数据局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山东大学

二、培训内容

大数据(中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128学时(线上112学时,线下16学时)。即日起至1230日,每满40人滚动开班。

三、培训考核对象

参加中级培训并考核的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1年。

4)具备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5)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四、培训结果及政策保障

(一)取得合格(等级)证书。学员完成培训内容和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培训机构颁发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合格证书》。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满足考核报名条件的,方可向评价机构申报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考核,经考核合格,可取得评价机构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具体考试时间以评价机构公布信息为准。

(二)认定继续教育学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参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当年度全国有效。学员可凭培训合格证书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当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相应学时。

(三)享受职称评定政策。取得初级培训合格证书的,可直接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或考试,取得中级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或考试。取得初、中级证书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重要参考。

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认定相近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专业)除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也可进行认定,按规定参加竞聘上岗。职称认定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市)、高新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经培训、评价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初、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由各区(市)人社部门、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认定;市直企事业单位人员经培训、评价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初、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

(四)享受人才服务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工程师积极参与人才工程、相关表彰奖励项目申报评选,作出突出贡献的数字技术工程师,优先纳入各级惠才卡发放范围,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五、报名与缴费

(一)培训报名

请参训学员填写《枣庄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报名表》(附件2),报送至所在区(市)人社部门、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企事业单位人员联系市人社局报名。

(二)培训费用及缴费事宜

根据山东大学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招生简章(附件1)缴纳报名费用(枣庄市参训人员给予2000元报名费用补贴),由工作人员在培训开始前统一安排费用缴纳与线上培训事宜。已缴费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学员,可于开班三天前提出退款申请,逾期不予退款。

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及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培训时间安排认真学习,按照授课老师的要求完成相关作业。若培训班正式授课后因学员迟到、早退、旷课等个人原因导致的学员培训时间不足,概不补课或退费。     

六、注意事项

(一)组织管理

各区(市)、高新区要成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政策,报市级备案后实施。可以各区(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在我省其他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参训。

(二)政策咨询及报名电话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13165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921736

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422540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507776

台儿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618351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11170

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8691030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14140

(三)技术支持

山东大学

任老师  053159689689/18396838679

吴老师  053159689689/15588886411

附件:1.山东大学关于举办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培训(中级)的通知

2.枣庄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报名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大数据局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74


:
附件1:山东大学关于举办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培训(中级)的通知.docx 附件2:枣庄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