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学技能好就业 送技能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学技能好就业 送技能进校园”活动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3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突出重点领域和项目
各区(市)要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提升摆在重要位置,围绕全省“十强”产业、我市“6+3”现代产业体系和新职业新业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低空经济、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化工、高端装备、医药康养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学技能好就业 送技能进校园”系列活动,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技能培训项目,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与市场需求更加匹配。
二、全链条抓好培训服务
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加强与高校、用人单位合作,积极对接培训机构,探索建立培训需求项目库和培训资源库,完善多方资源供需对接平台机制。对纳入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规定开展。各区(市)应联合利用校园招聘会、高校直通车等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展演、就业指导、职业体验、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活动。
三、完善工作机制
各区(市)要结合高校毕业生求职季做好系列活动部署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主动联系高校,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常态化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服务,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统筹,全力保障培训补贴资金需求,确保培训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财政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