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有关企业、行业协会、继续教育机构:
为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更好地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根据《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枣人社字〔2024〕7号),我市将组织开展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具有丰富的教育培训经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专(兼)职师资应当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
(二)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人员。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规范的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基地管理制度。
(三)能为基地基本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配套经费保障。具备与所承担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教室、教学设备、专业图书资料及相应的硬件设施;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继续教育科目,有能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训的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四)具备现代化远程教育条件,具有满足一定规模网络培训所需的教学设备、基础设施和建立网络化培训管理信息平台的条件,能够实现网上培训和网络互动交流。
(五)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每年培训不少于500名专业技术人才,并逐年提高培训能力。
二、申报范围
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主要从具有丰富的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经验,并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协会(学会)、大中型企业和地方、部门或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中遴选,主要围绕“6+3”现代产业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组织实施。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资源优势和承担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任务的需要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报告,并填写《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2)后报送。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对通过的单位发文认定。经认定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并颁发“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匾牌。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突出、评估优秀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将及时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在培训资源配置、名额分配、政策服务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遵循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需要,优先推荐承担本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任务,在重点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社会上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为更好发挥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将突出服务“强工兴产、转型突围”、乡村振兴、“榴枣归乡”工程等重大战略导向,优先从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中遴选,并充分考虑基地的合理布局。
(三)申报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申报,同一单位不得多头申报。请各推荐单位于1月30日前将推荐报告及《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盖章PDF版,一式3份)、《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盖章PDF版和EXCL版),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苏藤腾
联系电话:0632-3314140
电子邮箱:zzzjk@zz.shandong.cn
附件:1.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2.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6日
附件1
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申报表
申报单位
领 域
推荐单位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2024年1月
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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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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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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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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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何行业性继教基地(注明具体名称和入选时间,并附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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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概况
(含培训设施及远程教学设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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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
培训师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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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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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
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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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机制的
建设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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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设绩效目标及专项经费使用等方面的
建设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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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的主要培训领域和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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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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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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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领域如实填写;
2.表格空间不够可适当调整
3.复印佐证材料附后。
佐证材料目录
(单位名称)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