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人社函〔2023〕29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枣庄市“鲁班传人”
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各大企业,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39号),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坚持科学、绿色、安全、节俭的理念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创新竞赛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深化强工兴产,实施工业倍增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竞赛33项(见附件)。
(二)各区(市)、高新区根据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需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区(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三、奖励措施
(一)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项目前3名、双人项目前2名、三人项目第1名且16周岁以上非学生身份的选手,经我局核准后,授予“枣庄市技术能手”,颁发证书。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前6名的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其他决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获奖选手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前6名的学生选手,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二)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第1名且16周岁以上非学生身份的选手,经我局核准后,授予“枣庄市技术能手”,颁发证书。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前3名的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其他决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获奖职工(教师)选手,可晋升为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前3名的学生选手,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四、工作要求
各竞赛主办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管理,规范办赛,保证赛事公平公开公正并取得成效。
(一)合理确定大赛承办单位。对列入2023年竞赛范围的职业技能竞赛,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充分借鉴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办赛模式和办赛要求,选择办赛经验丰富、人员力量充足、竞赛场地规范、技能人才培养效果好的单位作为大赛承办单位。
(二)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各竞赛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举办单位和参赛单位要强化对竞赛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竞赛举办地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按要求做好赛场内外安全保障和秩序维护工作。
(三)认真组织实施竞赛活动。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由主办单位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成立赛事组委会,做好竞赛的筹备与组织各项工作。要科学编制技术工作文件,合理确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竞赛内容的比例,认真审查参赛选手资格。要做好裁判人员的管理培训,各赛事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竞赛成绩的岗位。
(四)落实竞赛奖励政策。各竞赛主办单位要根据赛事实际合理设置奖励政策,强化赛事激励作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以赛事组委会名义设立颁发各赛事正式发文以外的奖项。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由主办单位或主办单位商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加强竞赛宣传推广。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竞赛活动和获奖选手的宣传力度,宣传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工作,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带动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六)认真做好竞赛总结。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在规范办赛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竞赛总结工作,竞赛工作总结、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请于办赛结束后一周内报市人社局。我局将对各竞赛主办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办赛效果进行评估,对参与度不高、覆盖面窄、办赛效果不明显、代表性不强的赛事,下年度不再列入市级竞赛计划;对赛事管理不善或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主办单位,取消下一年度竞赛申报资格。鼓励同类赛事加强合作,积极整合资源做大做强。
(七)其他要求。列入2023年竞赛范围的技能竞赛统称为“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冠以“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大赛(竞赛)”名称。各竞赛主办单位要秉持绿色环保、节俭高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要求,不得向参赛选手、参赛单位收取参赛费用。要合理控制支出,廉洁办赛,务求实效。举办时间、地点、奖励、认定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各赛通知为准,市级一类竞赛在10月31日前完成。列入市级竞赛计划的赛事,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取消或者延期举办的,应向我局书面说明情况,并会同相关部门、合作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联 系 人:韩政钢
联系电话:3317254
邮 箱:zzrsjzjk@zz.shandong.cn
附件:1.2023年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
2.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企业组)
3.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院校组)
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