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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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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3〕21号)要求,现将我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4日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2个科目;中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须在答题卡全部页面规定位置填写考生信息,规范填涂,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及证书办理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电子证书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查询、下载。纸质证书由报名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可现场领取或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rss.shandong.gov.cn/rsks/)、爱山东APP办理邮寄。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五)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六)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报名系统显示的级别为“出版一科”)。

(七)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应试人员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在报名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时,应试人员应如实选填是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

(八)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9∶00—8月18日16∶00;

现场核查时间:8月15日9∶00—8月2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缴费时间:2023年8月22日9∶00—8月26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二)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自2023年报名起,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现场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三)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

(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8月21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报考级别为“出版一科”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明(证书)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3)所在单位审核允许其报考的意见书(仅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提供)。

2.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所在单位审核允许其报考的意见书(仅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提供);

(5)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仅报考条件有要求的提供);

(6)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仅报考条件有要求的提供)。

3.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按照规定时间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我市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5.现场核查时间:2022年8月15日—8月21日,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其中8月21日下午截止时间为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现场核查。

6.现场核查地址: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枣庄市新城民生路366号南辅楼三楼东头361室),电话:0632-3362789。

(五)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充分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我市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方式:0632-3362789)。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7901800)进行解答。

(七)应试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4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八)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济南市设置考区(考试地点)。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管理采用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B/S版(简称“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级别

专业

考试科目

00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03.中级

01.出版一科

00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02.出版二科

001.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

002.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04.初级

01.出版一科

004.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

02.出版二科

003.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

004.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2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8元。

八、考试大纲

2023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3年版)为准。

          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8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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