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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枣庄市2021年焊工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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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枣庄市2021年焊工职业资格

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有关单位、考生:

为认真落实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要求,提高准入类职业资格鉴定质量,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焊工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21年焊工职业资格鉴定将按照全省统一鉴定时间、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颁发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和方式

焊工五级、四级、三级的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二级、一级除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外还需进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为机考,操作技能考核为实际操作,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述答辩方式进行。由我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组织,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焊工职业资格鉴定考务组织管理,并负责派遣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

二、组织实施

(一)报名申请。本年度计划组织三次焊工职业资格鉴定,枣庄市共设置个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附件1),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根据《2021年焊工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公告》(附件2)时间安排,登录(技能鉴定网上报名系统)(http://124.128.231.226:8888/sdostanet),选择枣庄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报名。依据焊工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附件3)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二)资格审核。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预约资格审核成功后,到报名时选择的考核鉴定机构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须携带系统生成的带电子照片的《考生资质审核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寸照片2张。以下材料根据报名条件要求提交:1.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级别职业资格的,需提交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在网上查询的http://www.sdosta.org.cn/,免于提交)。2.申报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需提交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4)。3.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可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的,免于提交)。 

(三)报名缴费。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缴费。缴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规定,焊工五级190/人次、四级220/人次、三级270/人次、二级470/人次、一级500/人次,焊工理论机考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次增加10元。

(四)打印准考证。鉴定前 1周,考生从原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并以准考证为准,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鉴定。

三、工作要求

1.开展“金蓝领”焊工培训的人员、取得焊工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全省焊工职业资格统一鉴定。

2.焊工职业资格不再另行组织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工作。

3.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要严格焊工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规范考务组织,实施全程监控并录像,妥善保管考核鉴定报名材料、考件、试卷及评分表、考核鉴定监控录像等资料,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评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焊工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053号)开展督导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投诉举报,依法依规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处理。

4.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制定防疫应急方案,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安全。

四、注意事项

1.焊工职业资格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为滕州高级技工学校枣庄市劳动技工学校首次报名截止时间为630日,按照预约审核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缴费截止时间为71日。

2.参加技师、高级技师(12级)职业资格鉴定的考生在考前一周把本人有关工种的论文(一式三份)(附件5)交资格审核地点。

3.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新政策要求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与资格审核地点

滕州高级技工学校:

审核地点:1号教学楼1312实训室;

联系电话:0632-5632760

枣庄市劳动技工学校:

审核地点:枣庄市劳动技工学校培训处

联系电话:0632-52010290632-5201028

附件:

1.枣庄市焊工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2.2021年焊工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公告

3.焊工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

4.工作年限承诺书

5.标准论文撰写格式(技师、高级技师)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622日  



:
附件1---枣庄市焊工职业资格技能考核鉴定机构.doc 附件2---2021年焊工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公告_20210622172943.doc 附件3---焊工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_20210622172948.doc 附件4---工作年限承诺书_20210622172955.doc 附件5--标准论文撰写格式(技师、高级技师)_202106221730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