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鉴〔2020〕19号)和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将2020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和报名时间安排
2020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将组织一次新报名考试和一次收尾补考,鉴定时间分别为10月24日和12月1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2019年考试未通过且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可进行补考,补考与10月份新报名考试同时进行。2020年报名初次考试未通过且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可参加12月份的补考(12月份考试不接受新报名)。
10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日至9月8日
12月补考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 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 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③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 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 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 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注:①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
②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鉴定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式作了相应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的综合评审不再提交论文进行答辩,改为上机考试,根据试卷提供的材料现场撰写论文。(具体见附件1)
四、疫情防控健康申报
考生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报名、考试均严格按照《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有关规定执行。
(一)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考生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由本人填写《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健康承诺书》(附件5)。
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前14天内由疫情重点地区来鲁或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人员,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3、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三种途径办理。一是微信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进入“防疫专区”办理;二是下载“爱山东”APP,进入首页“热点应用”办理;三是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健康通行卡”办理。经实名认证后,填写申报信息获取“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二)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1、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注意做好近期自我健康管理,避免考试前14天前往国内中、高风险疫区或国(境)外旅居,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考生应自考试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并填写《参加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审核通过后提供)。参加考试时请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时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时,进入考点时除携带考试通知单(审核通过后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外,应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接受体温测量,填写《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疫情防控信息登记表》(现场填写),并提交《参加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未取得健康码“绿码”人员和其它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得进入鉴定场所。
五、申报程序
(一)网上报名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采用个人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缴费方式。网上报名请登陆或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sdosta.org.cn/)。
(二)现场审核资料清单
1、本人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
2、申报条件如涉及职业资格证(网络可查询的免提供)、技能等级证,在报名时必须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
3、《考生资质审核表》(由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4、《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1份(附件3);
5、申报条件如涉及工作年限,需填写《个人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历承诺书》1份(附件4);
6、《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健康承诺书》(附件5);
7、网上报名同版2吋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照片2张。
(三)注意事项
1、补考考生只需要提供以上3、6项材料。
2、毕业证原件丢失的需要从“学信网”打印具有二维码查验的学籍证明1份(网络可查询的免提供)。
3、报名考生请仔细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上传,并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4、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证件类免冠白色背景,照片要清晰可辩(像素190*260,且大于15K小于20K)。上传照片不清晰、半身照、侧身照、发型遮脸、照片拉长或变形等均按审核不合格处理!
5、已注册考生忘记密码、无法登录、信息有误等禁止进行重复注册多账号,可电话联系0632-3255978处理。因重复注册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后果自负!
(四)现场审核、缴费时间
9月报名:9月7日至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11月补考报名:11月19至1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考生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带电子照片的《考生资质审核表》,并携带与报名条件相关的材料按照预约日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五)审核、缴费地点
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366号市人事考试中心二楼202室。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632-3255978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
10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9日至23日
12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2月14日至18日
考生可以网上自主打印准考证,若考生无法自主完成打印可到材料审核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执行。
附件:
1、2020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和鉴定方式
2、2020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
4、《个人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历承诺书》
5、《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健康承诺书》
3、《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4、《个人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历承诺书》5、《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健康承诺书》.docx
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8月24日
附件1
2020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和鉴定方式
鉴定日期 |
职业 |
级别 |
鉴定时间 |
鉴定方式 |
10月24日 |
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 |
4级 |
14:00-15:30 理论知识考试 |
上机考试 |
16:00-18:00 专业能力考核 | ||||
3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
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
14:00-15:30 综合评审 | ||||
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
14:00-15:30 综合评审 | ||||
12月19日(补考) |
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 |
4-3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上机考试 |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
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
14:00-15:30 综合评审 | ||||
1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
14:00-15:30 综合评审 |
附件2
2020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考 核 方 案 |
等级 |
鉴定 内容 |
题型 |
题量 |
答题方式 |
4~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00 |
上机考试 | |
理论知识 | |||||
专业能力 |
简答、计算、 综合题等 |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00 |
上机考试 | |
理论知识 | |||||
专业能力 |
简答、综合题等 |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
1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00 |
上机考试 | |
理论知识 | |||||
专业能力 |
简答、综合题等 |
||||
综合评审 |
论文撰写 |
附件3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二寸 近期 免冠 照片 | ||||||||||
文化程度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单位性质 |
||||||||||||
从事职业 |
联系电话 |
||||||||||||
参加工作时间 |
职业年限 |
户口所在地 |
|||||||||||
常住住址 |
身份证住址 |
||||||||||||
邮政编码 |
政治面貌 |
民族 |
|||||||||||
原职业(工种) |
原级别 |
原证书编号 |
|||||||||||
申报职业 |
职业方向/工种 |
鉴定级别 |
|||||||||||
个人工作及职业培训简历 |
|||||||||||||
职业技能鉴定所意见 |
(章) 年月日 | ||||||||||||
理论成绩 |
技能成绩 |
综合评审成绩 |
|||||||||||
职业 技能 鉴定 指导 中心 意见 |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经考核鉴定,达到级技能水平。(章) 年月日 | ||||||||||||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行政 部门 意见 |
同意 (章) 年月日 | ||||||||||||
此表存入本人档案。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附件4
个人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历承诺书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
(学历),现申请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级职业资格考试,本人从事 职业共 年,主要工作(培训学习)经历如下:
工作经历起止年月 (或培训学习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名称 (或参加培训学习经历) |
从事职业 (或培训职业) |
证明人 (姓名)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申请人承诺: 本人知晓本职业(工种)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报考的有关规定,保证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工作经历、培训学习经历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接受被取消申报资格、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已参加考试者)、注销证书数据检索及职业证书资格(已获得证书者)的处理。并自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手写): (指印)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
注:表格内容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5
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健康承诺书
姓 名: 身份证号:
现家庭住址:
14日内去过的日照市以外的城市:
健康码(1、红码,2、黄码,3、绿码): 体温:
本人按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活动有关要求,为实现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及家人近期未接触过感染病者或疑似感染病者,未到过重点疫区(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外),未接触过重点疫区(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外)返乡人员或虽接触过但已满足此前14天医学观察期且无症状(需提供隔离证明)。
二、本人及家人14天内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符合病毒感染的症状。
三、本人愿意配合体温检测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政府防止疫情传染和传播的措施。
四、本人将积极学习新冠病毒的传播方式、危害及症状、相关防护措施、疫情防控指南等,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五、本人提交的健康承诺内容完全属实,如因本人瞒报、谎报、乱报或伪造信息等造成的后果由我本人负责,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并摁手印) : 本人手机号码:
2020年 月 日
主办: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366号
业务咨询电话:12333 电话:0632-3314268 传真:0632-3315975 网站标识码:370400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