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鉴〔2019〕4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下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11月16日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综合评审科目采用答辩形式,考试时间非理论考试当日,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本网站。
二、申报条件
见附件1。
三、鉴定方式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除一级综合评审科目外,其他级别、科目均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具体可登陆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osta.org.cn查看通知公告栏《关于做好2019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鉴〔2019〕4号)文件。
四、申报程序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申报分为个人网上报考和报名机构报考。
(一)个人网上报名程序
个人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9日至9月25日。申报程序分为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步骤。
1、网上报名。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可通过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osta.org.cn)网上报名端口(报名时间内开放)选择所在地市入口进行考生基本信息的录入和上报。
2、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需进行资格审核预约,预约成功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带电子照片的《考生资质审核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2寸彩色照片1张
(3)以下材料根据报名条件要求提交:
①学历证书(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证明的,可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校开具的毕业证遗失证明替代。全日制在校生集体报考需提供院校出具的集体报考证明和在校生花名册。)
②职业资格证书(报名条件要求具备一定级别职业资格的需提交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在职业资格网上查询的,可不提交。)
③工作年限承诺书(报名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需提交工作年限承诺书,工作年限承诺书模板请见附件2)。
(4)报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的考生请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综合评审科目论文。(论文格式及封装要求请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目)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在枣庄考区报名的考生请本人到枣庄市职业技能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366号,枣庄市行政审批局312室)0632—3255978进行现场审核、缴费。
时间:考生网上预约审核日期(9月23日至27日 法定休息日除外)
9:00——11:30 13:00——16:30
请按预约日期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办理。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按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进行补考报名的考生无需资格审核,进行网上报名后携带身份证进行现场缴费即可。
3、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考前5天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鉴定。
(二)报名机构报考
1、个人可携带电子照片及其他相关报名资料到有关报名机构报名,报名机构在受理考生鉴定申请时,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复核,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不予受理。
2、报名机构将初审合格的考生按考务系统要求录入考生信息,上传考生照片。
3、报名机构按个人报考需提交的材料依花名册顺序整理装订,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复审。报名机构应确保提交的考生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五、相关服务信息
枣庄市职业技能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366号,枣庄市行政审批局312室)0632—3255978
枣庄市职业技能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9月11日
附件1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 报名条件
(2019年版)
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2.申报条件
——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三级/高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含) 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二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 含)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的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 含) 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 含) 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 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 含) 以上。
注:1、相关职业: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
2、相关专业: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专业。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2
工作年限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学历 ,现申请参加_____________职业 职业方向/工种____级职业资格考试,从事本职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在市(或县) |
从事何种
岗位工作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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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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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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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知晓本职业(工种)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工作履历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接受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参加考试则被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已获得证书被注销证书数据检索及职业证书资格等处理。
承诺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注 1、表格内考生信息应填写完整,字迹清晰,签名应签全名,否则不予受理。
2、此承诺书仅作报考职业资格考试凭据,不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