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的通知
枣人社办发[2013]193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统筹企业: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2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市统计局2012年统计年报,2012年度枣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8990元,职工平均工资为38671元。
附件:《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265号)
2013年5月20日
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
待遇基数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3]26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根据省统计局2012年统计年报,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572元,职工平均工资为41904元。在确定201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