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枣 庄 市 财 政 局
枣人社发〔2019〕2号
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意见(试行)》 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意见(试行)》(鲁人社发〔2018〕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财政局
2019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