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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来源:枣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时间: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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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就业补助资金,技能提升资金及其他培训项目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能,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和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72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关于公布山东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枣财社〔2019〕19号),《关于印发枣庄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社会化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政策要求,综合考虑培训耗材及培训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结合我市劳动者培训需求、培训资金承受能力、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市人社局编制了《枣庄市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指导目录和补贴标准目录(2024.04版)》,要求目录中专项能力的培训学时不低于40学时,补贴发放请严格按照《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枣财社〔2019〕19号)执行。

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积极推进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本目录自发布之日(含)起实施,有效期至下次更新目录之日止。目录发布之后申报开班的班期按本目录标准执行。

二、本目录所列职业(专业、工种)名称和编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如有新规定时,从其规定。


附件:枣庄市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指导目录和补贴标准目录(2024.04版)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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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