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农业农村局
枣庄市乡村振兴局
枣庄市商务局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枣庄市总工会
共青团枣庄市委
枣庄市妇女联合会
枣庄市残疾人联合会
枣人社字〔2022〕31号
关于实施“创业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枣庄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9〕8号)、《枣庄市人民政府促进外出人员返乡入乡创业的意见》(枣政发〔2021〕10号)等文件要求,建立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服务一体化的创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决定在全市实施“创业培训+”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创业、促进就业为重点,整合推动各类资源、平台、要素向创业集聚,将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勇于投身创业实践的城乡各类劳动者纳入培训对象范围,使他们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服务,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促进创业就业。在开展常规培训的基础上,发挥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能优势、组织优势,开展“创业培训+”系列培训服务行动,提高创业培训质效。全市每年组织各类创业专项培训3000人以上(详见附件),培育发展一批创业典型,助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二、工作措施
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组织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参加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创业能力提升等培训,实现创业阶段全覆盖,提升创业培训人员的项目选择、市场评估、创业计划等能力。
(一)开展专项培训行动
1、创业培训+乡村振兴。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精准培养、创业带动”的总目标,通过培育创业人员、搭建创业平台、构建服务体系、落实扶持政策,培养一批农村产业发展、增收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骨干力量,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带动效应。将村“两委”成员、农村党员、小微企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业大户和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以及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加快开发推广乡村领雁创业培训课程,积极培养农产电商、农旅融合、民艺文创乡村创业带头人。实施培训下乡“直通车”、农民夜校、网络培训,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城乡共享,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便捷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创业培训+网络(电商)创业。统筹考虑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创业群体等因素,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在兼顾互联网发展和对新产业、新业态认知水平基础上,对创业者进行互联网渠道创业的专业化指导和系统化训练。围绕“有方向、有目标、有结果”的创业理念,邀请具有丰富网络创业经验,熟悉平台经济特点、商城网店网页设计、网络销售的讲师授课,传授网络创业趋势、创办网店步骤、商品管理、店铺管理、营销技巧等相关知识,让创业者切实建立互联网思维,了解网络创业原理,熟悉网络创业流程,组建网络营销团队,掌握网络创业各种渠道、平台特点及基本操作方法,切实帮助有网络创业意愿或企业互联网化转型需求的创业者增强互联网意识,提升网络创业能力,积累网络创业经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等)
3、创业培训+文化旅游创业。以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提供优秀文化、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以创业培训为切入点,通过“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实用技术模块培训+后续服务”等培训方式,培育一批综合素质高、产业技能精、创业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系统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规范运行,上水平、上规模、上质量,培育新型业态和消费模式,扩大和引导文化和旅游消费。(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创业培训+退役军人创业。把退役军人作为创业培训重点对象,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依托专业培训机构、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开展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在寻求创业项目、创业初期筹备、风险规避、申办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对退役军人进行实战性指导,切实帮助学员了解当前创业环境,掌握新形势下企业经营和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拓宽创业就业渠道,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创业培训+工友创业。针对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转岗待岗人员年龄偏大、技能缺乏、文化程度低的特点,将创业培训分为学习、辅导、扶持三个阶段,主要以创业意识、创业计划、创业政策、创业咨询、法律法规及市场经营等为内容,以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教学,创业专家指导团队对学员进行创业项目选择和计划书制定的辅导和咨询,切实有效的帮助培训人员提高创业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达到以培训促进创业就业的目的。(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创业培训+青年创业。将推动创业作为促进青年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以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编制专项培训计划,优先安排培训资源,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育符合青年创业特点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互联网+”和现代服务业等高成长性项目,引导青年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等领域自主创业,提升创业层次和质量。(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7、创业培训+巾帼创业。以“点燃创业梦想、绽放巾帼风采”为主题,深入研究妇女“双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特点,主动争取政策资源、金融资源,加大对妇女的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引导妇女创业者树立新时代创业精神,激发妇女创业创新热情,全方位、深层次地推进女性素质提升,为妇女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以课程实用、培训管用、妇女受用为宗旨,开展创业培训+技能培训,组织“创业+家政”“创业+餐饮”“创业+托育、康养”等创业培训项目,更好地服务广大女性,促进和扩大女性创业就业,拓宽增收渠道,实现创业致富。(责任单位:市妇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创业培训+残疾人创业。结合残疾人创业实际,注重实效和操作性,贴合残疾人创业者的自身特点和学习需求,从创业意识、创业管理、法律常识、案例分享等方面为残疾人创业者量身定制课程内容,拓宽视野,突出能力培养。将课堂讲授与教学互动相结合,针对残疾人如何利用自己的特长、挖掘自己的创业构思,如何分析市场,选择创业项目,采用互动式教学,通过专业培训解剖创业方面的知识和经营理念,帮助残疾人对自己创业的发展方向有新的思考和定位,提高学员经营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促进残疾人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规范创业培训行为
1、规范学员筛选。完善创业意愿识别和能力短板诊断机制,实施培训对象甄选制度。各牵头部门(单位)、创业培训机构应对学员的创业条件、创业风险及创业基本素质等进行创业能力测评,通过测评识别创业意愿、诊断创业能力短板,引导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的劳动者自主培训课程,指导其选择适合的创业项目,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
2、规范课程体系。以创业活动不同阶段、不同业态的知识技能需求为导向,各牵头单位联合培训机构共同编制创业培训大纲和技术标准。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项目的特点,积极探索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与区域产业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开发一批特色专业和示范性培训课程,构建多层次、模块化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3、创新创业模式。进一步深化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培训理念,强化互动式教学、任务导向式培训,通过核心课程面授、案例分析讨论、经验交流互动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搭建学员交流平台,让学员充分沟通,交流经验,共享案例,共同提高。组织优秀创业培训学员参加每年一次的创业训练营活动,通过理论培训、“一对一”辅导、观摩实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提升创业者驾驭企业、把握市场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公共创业服务。健全完善社会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体系,完善“一站式”“一窗式”、全流程创业服务体系,集成开展开业指导、项目推介、咨询指导、创业融资、创业孵化、人事代理相结合的创业服务,打造全链条创业创新人才培养载体,提高广大创业者获得创业服务的便捷性。支持行业专家、技术人员、创业指导老师等专业人士,通过培训成为创业培训讲师。鼓励创业培训教师、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员以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相关部门人员积极参与创业服务。各专项培训牵头部门在市、区两级遴选具有行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专家组建行业创业指导服务团队,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在实际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一对一”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扶持和服务,提高初创成功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创业培训是培育劳动者创新精神、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实现个人发展和创造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劳动者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手段。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重点工作提升年”的要求,把创业培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六稳”“六保”大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健全制度和机制,大力推进创业培训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人社部门要主动作为,切实强化创业培训能力建设,牵头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就业创业动态监测和调查分析,掌握创业需求,开展对接服务。要积极协调高校、培训机构和创业园区参与创业培训,加大创业培训补贴等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力度,扎实有效推进创业培训。建立农业农村、商务、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工青妇残等单位广泛参与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创业培训工作提质扩容。
(三)注重舆论宣传。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创业培训工作的宣传。通过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宣传创业培训,树立创业典型,建立激励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创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全市“创业培训+”专项行动年度目标分解表
中共枣庄市委 组织部 |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枣庄市农业 农村局 | |
| |||
枣庄市乡村 振兴局 |
枣庄市商务局 |
枣庄市文化 和旅游局 | |
| |||
枣庄市退役 军人事务局 |
共青团 枣庄市委 | ||
| |||
枣庄市妇女 联合会 |
枣庄市残疾人 联合会 |
2022年4月14日
附件:
全市“创业培训+”专项行动年度目标分解表
单位:人
区(市) |
小计 |
创业培训+乡村振兴 |
创业培训+网络(电商)创业 |
创业培训+文化旅游服务创业 |
创业培训+退役军人创业 |
创业培训+工友创业 |
创业培训+青年创业 |
创业培训+巾帼创业 |
创业培训+残疾人 创业 |
滕州市 |
930 |
180 |
120 |
120 |
90 |
90 |
120 |
120 |
90 |
薛城区 |
480 |
120 |
60 |
30 |
60 |
60 |
60 |
60 |
30 |
山亭区 |
390 |
120 |
60 |
60 |
30 |
30 |
30 |
30 |
30 |
市中区 |
480 |
120 |
60 |
30 |
60 |
60 |
60 |
60 |
30 |
峄城区 |
330 |
90 |
30 |
60 |
30 |
30 |
30 |
30 |
30 |
台儿庄区 |
330 |
90 |
30 |
60 |
30 |
30 |
30 |
30 |
30 |
高新区 |
270 |
6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30 |
合计 |
3210 |
780 |
390 |
390 |
330 |
330 |
360 |
360 |
27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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