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2023年11月28日评审通过的蔡莹莹等50名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2023年度枣庄市经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