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省评各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3月27日更新)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单位):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以及各省高评委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本年度省评各专业高级职称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市负责组建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基层职称和新型职业农民的高级和卫生、农业、工程、经济副高级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其他系列(专业)的高级职称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各区(市)、高新区企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系统申报路径为:个人-用人单位-区(市)主管部门-区(市)人社部门-市行业主管部门-市人社部门-省级高评委。
市直企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系统申报路径为:个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行业主管部门-市人社部门-省级高评委。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省高评委通知规定的报送时间按时做好申报工作,网上申报应在省高评委规定的截止日期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报给市人社局,未建立上报路径的应先申请路径;纸质材料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报给市人社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366号政务服务中心南区3楼371室
联系电话:0632-3314140
省评各专业申报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