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认定工作流程
一、受理条件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所在单位进行德、能、勤、绩等全面考核,能胜任本专业技术工作且考核合格,中专毕业后一年,可认定员级职称;大专毕业后三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本科毕业后一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硕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三年,可认定中级职称; 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职称。
实行按岗评审的部分系列(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校教师等)和实行以考代评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进行资格确认,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考试。
二、办事流程
1.个人申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入“专业技术职称”板块,选择“全日制职称认定”功能,填写申报信息,将其提交到单位。
2.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对系统中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重点审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通过系统将申报材料提交到主管部门。
3.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系统中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审核通过的,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将申报材料提交到相应人社部门。
4. 人社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对系统中主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市直单位初、中级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认定工作,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初、中级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认定工作。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五、联系电话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513165
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22540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23504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921736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799900
台儿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18351
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8690801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314140
六、声明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