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
(2005年9月6日山东省人事厅印发 鲁人发〔2005〕18号)
根据《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规定,为贯彻落实科学的人才观,鼓励、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更好地履行职责,积极创新,多做贡献,在职称评审中,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新闻工作者,允许破格申报新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结合我省新闻业务特点,提出《山东省新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破格申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至少有2年度考核为优秀。
(二)一般需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以上。
(三)取得符合规定的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
二、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1项计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新闻作品经省级以上业务机构组织同行专家评定,在国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二)获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荣誉称号(含范长江新闻奖、韬奋新闻奖、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奖);或者获泰山新闻奖;或者个人采写、编发的作品,获中国新闻奖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以上;或者获山东新闻奖一等奖3次或二等奖5次以上。
(三)个人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论文,获中国新闻论文奖一、二等奖2次以上;或者获山东新闻奖新闻论文奖一、二等奖3次以上;或者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新闻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新闻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2部以上专著或译著,受到新闻界的高度评价。
三、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1项计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获得省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一)新闻作品经省级以上业务机构组织同行专家评定,在省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二)获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荣誉称号(含范长江新闻奖、韬奋新闻奖、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奖);或者获泰山新闻奖;或者个人采写、编发的作品,获中国新闻奖一等奖1次或二、三等奖2次以上;或者获山东新闻奖一等奖2次或二、三等奖5次以上。
(三)个人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论文,获中国新闻论文奖一、二等奖1次以上;或者获山东新闻奖新闻论文奖一、二等奖2次以上;或者在省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新闻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新闻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1部以上专著或译著,受到新闻界的较高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