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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规〔2019〕3号山东省审计系列正高级审计师职务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时间: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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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审计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审计系列正高级审计师职务
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鲁人社规〔2019〕3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审计系列正高级审计师职务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审计厅

                            2019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山东省审计系列正高级审计师职务资格
标准条件(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健全完善审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客观公正评价审计专业技术人才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人才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31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鲁办发〔2018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审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为正高级审计师。

第三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从事审计类工作的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正高级审计师职务资格实行测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测试合格并评审通过方可取得正高级审计师职务资格。

 

第二章  标准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审计准则和审计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二)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三)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继续教育学分。

第六条  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审计师资格5年以上。

第七条  审计工作经历

取得高级审计师资格以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担任审计机构负责人或相当职务累计满5年;或者担任7个以上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副组长或主审。

二)在大中型企业担任总审计师、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或相当职务累计满5年;或者担任7个以上重大审计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承办人。

三)在社会中介机构从事审计业务累计满10年以上,并作为注册会计师或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专职执业5年以上;或者担任7个以上大中型企业审计项目或相关业务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承办人。

第八条  审计业绩成果

取得高级审计师资格以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负责本系统或本单位审计管理工作时,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提高效益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业绩贡献突出,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业集团认可,或者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推广。

二)负责本单位审计管理工作中,积极推行新的财经审计法律法规、准则,促进制度创新及内部控制规范,效果显著,在市级以上范围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和大型企业集团的认可,或者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推广。

三)主持或组织实施的重大审计项目,所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对工作有重大指导意义,在本行业、本领域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并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业绩突出。其中有3项以上被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或单位采用,或者有5项以上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或单位采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主持或组织实施的重大审计项目中,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及时移送市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并成为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

五)负责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研究起草地方性审计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六)在社会中介机构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大中型企业年度审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等项目10个以上,为市级以上大中型企业、行业组织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七)因审计工作成果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三等功以上奖励。

第九条  审计研究成果

取得高级审计师资格以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较高学术价值的审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10万字以上;或编写一部已正式出版的审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15万字以上。

二)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期刊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审计相关论文或调查报告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每篇不少于2000字。

三)承担审计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课题或研究成果主要完成人,并已结题。

四)开发审计模型或者创新审计技术方法,被省级以上单位正式采用或者推广。

 

第三章  破格申报条件

 

第十条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和工作经历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高级审计师资格后,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审计师职务资格。破格申报正高级审计师职务资格,除具备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业绩成果、研究成果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入选国家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二)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三)获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第四章    

 

第十一条  本标准条件中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评审年度当年年底。

第十二条  本标准条件中词语的特定解释:

一)凡冠有“以”的,均含本数量级。

二)“市”均指设区的市,不含县级市。

)凡冠有“主要完成人”的,无特殊说明,均指排名前三位。

四)所称重大审计项目,包括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审计,以及其他相应规模的审计项目。

第十三条  企业分类标准参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第十四条  本标准条件由山东省审计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标准条件自2019年3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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