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失业保险惠企稳岗政策来了(三)
——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69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70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一)补助对象。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二)补助标准。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经办方式。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由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