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市人社局召开警示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印发典型案例汇编等形式,推动全局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尹作义同志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落地见效的关键环节。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违纪违法问题的出现,究其原因,往往始于思想蜕变、作风失守。开展警示教育,就是要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促进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从而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会议强调,一要深刻认识由风及腐问题的严重性,持续抓好日常警示教育,认真学习典型案例,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日常、化为习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以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和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二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警示教育作为各基层党组织重要政治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要不断锤炼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学习教育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三要做好重点群体警示教育,组织社保基金、就业创业扶持补助资金、技能提升补贴资金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等“三金一试”重点领域和管人管财管物关键岗位干部开展岗位风险排查。要加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力度,在全系统持续开展就业创业资金、社保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资金、人力资源市场、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加强明察暗访和监督管理,形成防范化解风险的系统合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