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人社委〔2018〕25号
关于印发《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
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落实“28日党员活动日”制度,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此次主题党日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3月28日
地点:各基层党支部自定。
二、活动对象
“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全体党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三、活动内容
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为主题,引导全局党员认真学习全市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坚定性、自觉性、主动性,推动枣庄高质量发展。
四、相关要求
(一)开展集中讨论。各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按照会议要求,围绕“不议论、不守旧、不懈怠、不推诿”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集中研讨,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活动结束后,各党组织要将党员发言稿汇总后,于3月30日前发至人事科邮箱。
(二)保持严肃认真。主题党日活动是党员学习教育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锤炼党性的熔炉。各基层党支部活动形式必须保持主题党日活动的严肃性,严格落实规定动作,按照“四定两挂一戴”要求,增强庄重感、仪式感,保证活动效果。
(三)进行全程纪实。根据《基层党组织“28日党员活动日”制度》,各基层党支部每月“28日党员活动日”都要制定计划,由局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于活动开展前报局党委。活动结束后一日内,局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将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的图片资料及情况报告报局党委。
(四)用好“山东e支部”。局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督促党支部管理员,及时将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和图片资料,同步展示在“山东e支部”管理系统上。局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管理维护“山东e支部”情况,局党委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附件:
1、中共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局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通知
2、关于印发《中共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和“不议论、不守旧、不懈怠、不推诿”解放思想、担当作为大讨论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