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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休息权不容侵犯!

时间: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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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无度、休假无踪?法律为您的工作与休息划定了明确界限。

标准工时:每日工作不超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

加班限制:一般每日不超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超3小时,每月总计不超36小时。且加班必须依法支付加班费(①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强迫或变相强迫您超时加班,或剥夺您的法定休假权利,这已构成违法。劳动保障监察将对违反工时与休假制度的行为坚决说“不”,守护您“休息好才能工作好”的基本权利。


遇到欠薪怎么办?

方法一:一键扫码,直达投诉平台

方法二:牢记电话,及时反映诉求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3339111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5503278

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4412707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8823510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8076860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7710110

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6639978

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0632-86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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