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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权利要知晓,义务须履行

时间: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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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的前提是明确自身权利,而权利的实现也离不开义务的履行。

作为劳动者,您享有的核心权利包括: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同时,您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完成劳动任务;

          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在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履行劳动义务,不仅能赢得尊重,也是构建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内在要求。

遇到欠薪怎么办?

方法一:一键扫码,直达投诉平台

方法二:牢记电话,及时反映诉求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3339111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5503278

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4412707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8823510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8076860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7710110

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6639978

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0632-86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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