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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来源:枣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时间: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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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办〔2021〕3


区(市)、枣庄高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构,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在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区(枣庄高新区、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部环境等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部分行业企业欠薪问题有所抬头,房地产开发企业欠款导致的欠薪源头风险增多,校外培训机构规模裁员减员导致的欠薪问题不容忽视,临近元旦、春节欠薪问题仍有可能易发多发,根治欠薪仍需持续发力、抓紧抓实。按照《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就办〔2021〕20号)要求,决定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在全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行动重点

    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一是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源头化解欠薪风险。四是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充分运用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从严惩处。

三、行动措施

(一)全面摸排,稳妥化解欠薪隐患

区(市)、枣庄高新区要发挥好联动机制作用、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预警功能和用工单位主体作用,采取场主体自查、问题突出行业项目重点查和联合集中培训指导约谈等多种方式,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要注重发挥镇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职能,推动欠薪隐患消除在当地、化解在基层。结合欠薪形势特点,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全面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化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和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预警情况,确定重点行业企业,加强精准摸排。人社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校外培训机构等易发欠薪行业企业的排查;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要重点排查本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紧盯不放,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二)快立快处,提升案件处置效果

区(市)枣庄高新区、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确保欠薪案件快立快处。对欠薪问题线索,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接诉即办”要求,有关部门对所有的欠薪投诉都应热情接待,做好记录。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转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对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要提级办理。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成立专案组,挂牌办理,区(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包案解决,一查到底。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要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资金不到位、建设单位未经批准立项建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形,要启动约谈程序。区(市)、枣庄高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欠薪案件能够及时接收、有效处置。

(三)强化惩戒,保持治欠高压态势

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依据《条例》等规定,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欠薪裁决判决“执行难”问题,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构要统筹协调同级司法机关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推动裁决判决执行到位。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强化法律监督,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助力保障根治欠薪工作。

(四)多措并举,提升信息化监管效能

依托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符合条件的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做到项目应上尽上、人员应纳尽纳、工资应发尽发。加强“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欠薪线索来源与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信息比对,核实项目纳入和农民工实名制登记情况。健全完善预警处理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预警动态清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区(市)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凝聚各方力量、抽调专业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要强化大局意识、系统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健全工作调度机制,加强协调督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欠薪案件进一步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工作机制,实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发展改革、财政、工信、国资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全方位、全流程监管,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住建、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落实,落实《条例》关于工程款支付担保有关规定,督办并协调解决相关领域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公安机关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接受和及时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依法立案侦办,保持对欠薪相关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要结合本区(市)实际,采取超常规举措,定期集中接访,领导包片包案,确保欠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妥善处置。要密切跟进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力量,对部分区(市)根治欠薪工作进行抽查,对问题突出的区(市)开展专项督导。

(四)强化风险防范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坚持事前预防、系统治理、定向化解、精准治欠。对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较大的重点行业企业,要及时组织风险评估预判,落实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欠薪舆情和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要从速查清事实,稳妥处置化解,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请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于2021年1231日前报告专项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行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情况。


枣庄市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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