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近年来,枣庄市积极推进欠薪治理,政法、人社、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协作配合,持续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了一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为充分发挥案件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年我市查处的4宗欠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刘某、刘某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3年4月25日,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送线索,反映滕州市凯润花园建设项目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经查,刘某、刘某华承包滕州市凯润花园项目部分内墙粉刷工程,以逃匿方式拖欠39名农民工共计637531元工资。2023年5月10日,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温州华睿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包单位)、刘某、刘某华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温州华睿建设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整改,刘某、刘某华未在责令期限内配合调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023年6月14日,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当日,滕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对刘某、刘某华二人网上追逃。2人到案后拒不支付拖欠工资,刘某于7月20日被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23年12月26日,该案经由滕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刘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案例二 山东卓越新晟贸易有限公司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枣庄市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群众投诉山东卓越新晟贸易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经查,山东卓越新晟贸易有限公司未依法支付18名劳动者从2023年5月起至2023年6月止的劳动报酬共计267700元。2023年8月16日,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山东卓越新晟贸易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山东卓越新晟贸易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前支付所拖欠工资。经责令后,行为人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023年8月22日,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3年8月24日,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立案侦查。立案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卓某锦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积极筹措资金,于2023年11月24日将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到位。经与相关部门会商,认为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薛城公安分局于2023年12月12日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案例三 山东德鑫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群众投诉市中区青檀府项目拖欠工人工资。经查,2024年3月,山东德鑫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香以转移财产、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市中区青檀府项目拖欠15名农民工劳动报酬人民币共计148600元。2024年3月4日,执法人员向徐某香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徐某香拒绝配合调查。
2024年7月26日,该案件在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情况下,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7月26日,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立案侦查,8月7日,市中公安分局对犯罪嫌疑人徐某香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上网追逃,8月8日,犯罪嫌疑人徐某香在临沂市被抓获。8月9日,徐某香及其家属将农民工劳动报酬148000元支付到位,当日,犯罪嫌疑人徐某香被取保候审。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中。
案例四 深圳鹏城建科集团有限公司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群众投诉台儿庄区碧桂园工地精装修项目拖欠工人工资。经查,深圳鹏城建科集团有限公司未依法支付25名劳动者从2021年4月起至2021年12月止的劳动报酬人民币共计779771元。2022年9月30日,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深圳鹏城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深圳鹏城建科集团有限公司自收到责令改正指令书之日起3日内支付所拖欠的工资。经责令后,行为人拒不支付,且存在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023年3月1日,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3年3月8日,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立案侦查,2023年4月11日、5月6日分别将朱某、方某依法刑事拘留。2人到案后能够支付拖欠的全部工资,于2023年5月26日被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