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枣庄广润光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学问与枣庄广润光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枣劳人仲案字〔2026〕第205号),陈涛、耿道飞、杜中、白茂刚、张明政、陈怀锋与枣庄广润光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枣劳人仲案字〔2026〕第227号),单毓、袁玉帛、刘平、田士伟、邵浩浩、赵本龙、田雨旋与枣庄广润光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枣劳人仲案字〔2026〕第228号),郑涛、赵永芹、尚李浩、提辉、刘德文、张相如与枣庄广润光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枣劳人仲案字〔2026〕第229号)。申请人仲裁请求见附件。定于2026年10月15日在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楼仲裁庭(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366号一楼124房间)开庭,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