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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时间: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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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告

无锡市新聚晟房产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董华诉你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一案(枣劳人仲案字〔2022〕第8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提出管辖权异议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722日上午10:00开庭审理本案,开庭地点:枣庄市新城民生路366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632-3321513。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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