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出台文件,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分别在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设立分中心,明确了中心及分中心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目标、职责、原则、程序等有关要求,并举行了揭牌仪式。
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设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明确主任1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4名,分别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另设立成员若干,分别由三方成员单位业务骨干担任。分中心由所在三方成员单位明确1名人员牵头负责,三方其他成员单位派员组成。三方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提供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负责中心和分中心的日常管理与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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