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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立案登记制,实现立案登记“零等待”,服务群众“零距离”

作者: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来源: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时间: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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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推行立案登记制,实现立案登记“零等待”,服务群众“零距离”

枣庄人社2021-12-16 19:36

  “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完了,我本来是请了一天的假,没想到不到半小时就完成立案了,而且开庭通知和开庭时间也都一次性的领到了,真是太方便了”,枣庄市民小李(化名)离职后因经济补偿金等事宜和单位发生了争议,与单位僵持了很久后到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立案,工作人员在审查相关材料后,当即予以立案登记并一次性出具了受理通知、开庭通知和仲裁庭组成人员等,实现了立案登记“零等待”,申请人顺利拿到了25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按照有关法律程序,申请劳动仲裁到开庭需要十五日,环节多、手续繁、跑腿多让争议双方尤其是申请方身心俱疲。聚焦群众关心的难点、痛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打造“暖心仲裁”为出发点,以立案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好”为目标,创新推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登记制改革,将原来的五日内立案改为当日立案,当日受理,收到立案申请后即进行立案登记,同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举证通知、开庭注意事项等,并将受理通知和开庭通知一次性送达至当事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能明显提升。2021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2129件,办结2129件,办结率100%。

 规范工作流程,对立案环节实行全流程再造。制定完善内部“一表一单两书”,将立案审查、组庭排庭、开庭通知、调解流转四个环节整合为“一件事”,群众办事从跑三次缩短为跑一次。由法定5天期限缩短为现场办理立等可取,从审查材料到领取开庭通知书和调解建议书等,半小时内可完成,压缩办理时限95%以上。同时,积极探索,对于在外地工作的可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申请立案,实现了“不见面”服务。对符合受案范围,但立案要件不齐备的,实行容缺受理预立案,当即出具补正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一次性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于仲裁机构能够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针对管辖范围有异议、符合受理条件的争议案件,实行一站式受理,由最先收到申请的仲裁机构先受理,再进行内部移送的运作方式,不给申请人增加麻烦。


 提升工作质效。对于立案登记的案件,坚持“调解先行”的原则,及时与被申请人单位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建议。市仲裁院成立了以团体名义命名的品牌调解室——同心圆调解室,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庭前协商调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德州的高某随同乡到枣庄一公司任高管,当时约定月薪7000,但是工作半年来老板一直未发放工资,多次讨要无果,高某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得知高某家在外地往返不方便后,同心圆调解室积极努力,多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立案后七日,高某顺利拿到了工资4万余元,高某向市仲裁院送来了“优质高效,仲裁为民”的锦旗。

 打造暖心服务。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打造“暖心仲裁”为目标,在立案登记窗口配备了打印机、桌椅等自助设备,为前来咨询和立案的群众提供服务。开设法律援助窗口,免费为当事人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今年以来,市仲裁院累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6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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