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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3名农民工荣获“全国优秀农民工”称号

来源: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时间: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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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上午,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在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每5年表彰一次,此次全国共表彰优秀农民工1000名,评选条件要求年龄在16-60周岁,户籍在农村(不包括户籍在农村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经商或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3年以上。我市3名农民工获得“全国优秀农民工”称号,每人获得8000元的一次性奖金。

前期我市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大中型企业深入挖掘,重点推荐在各行各业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农民工。最终我市受表彰的3名全国优秀农民工主要来自基层和一线岗位,有人力资源服务工作者、技术操作工,他们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学习钻研技术,取得不平凡的业绩,在各自行业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下一步,我市将围绕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机制、强化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全力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激发农民工干事创业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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