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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重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来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时间: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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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委“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大会和全市人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推进2020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重点工作任务落实,4月28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重点工作推进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召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市)人社局分管负责同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有关同志参加。

会上,传达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的通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伟为“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揭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同志就《枣庄市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案件速裁规则》进行培训,各区(市)就2019年亮点工作、疫情期间调解仲裁工作、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设立情况和2020年重点工作及推进措施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充分肯定了2019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当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面临的形势、任务进行了分析,明确了今年工作重点: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办案,努力提升仲裁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二是强化源头预防,及时做好劳动争议研判及预防工作;三是加强示范引领,大力提升专业性调解工作能力;四是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提高仲裁办案精细化水平;五是树牢风险防控意识,积极深化调解仲裁行风建设。

会议强调,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有利于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各区(市)要提高政治站位,规范设立、健全机制、强化应用,落实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四快”机制、坚决做到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调解、第一时间仲裁、第一责任人负责,努力提高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办案质效,让农民工在仲裁环节不再忧“薪”。

会上,印发了《2020年全市调解仲裁工作要点》、《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规则》、《关于审理为补缴社会保险而确认劳动关系案件中应把握的几个问题》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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