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要闻

我市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减轻患者负担

作者:政策法规科 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时间:2018-02-27
分享到:

 

我市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减轻患者负担
 
为进一步减轻患大病重病患者的经济压力,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近期我市对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进行了大幅度提高。从3月1日起,参加大病保险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70%,个人负担医疗费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75%。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1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55万元。
(市医保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