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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放企业稳岗补贴支持企业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稳定就业岗位

作者:政策法规科 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时间: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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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发放企业稳岗补贴支持企业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稳定就业岗位
为充分支持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社会稳定器”作用,我市将为企业发放稳岗补贴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面向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016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2.38%)的企业。其中,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的钢铁、煤炭企业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2016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70%困难企业在实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期间,按照50%给予稳岗补贴;其他企业按照3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企业领取稳岗补贴,主要用于企业在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预计全市将支出2000余万元。
                                                      (就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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