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导组督导我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9月6日-7日,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处长李元芝同志带领省住建厅、安监局、总工会四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对我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一行到滕州市和薛城区,分别听取了市、区(市)两级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推动建筑业工伤保险情况的汇报;查看了文件、工作台账、操作系统、办事告知书等。督查组到滕州奥林匹克中心和龙潭小学两个项目工地,实地检查建设项目用工、参保、维权等情况。座谈交流中,督查组对我市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肯定,指出将建筑企业工伤费率浮动机制纳入工伤保险费率正常浮动体系,结合住建部门的信用评价等级和项目施工过程中工伤发生率,制定符合建筑项目参保特点的浮动办法,在全省属首创。同时,督导组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我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继续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齐抓共管,加快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工作。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建筑行业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先后印发《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5]15号文件明确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5]37号)、《枣庄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枣人社发[2016]17号)等一系列文件。今年以来,我市以落实各级“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为契机,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宣传发动,扎实推动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目前,全市共有17家建筑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员3280人,缴纳工伤保险费185.3万元。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