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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民工李国、王丙强荣获“全国优秀农民工”荣誉称号

作者:政策法规科 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时间: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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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民工李国、王丙强荣获
“全国优秀农民工”荣誉称号
近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我市滕州市农民工李国、市中区农民工王丙强荣获“全国优秀农民工”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2013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3]38号)、《关于印发枣庄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14]45号),成立了枣庄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市、区(市)、街道、社区四级全部建立了农民工工作服务机构。市人社、教育、卫生、住建、公安、安监等部门立足本身职能,积极促进农民工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认真做好农民工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子女入学、安全生产和和职业健康保护等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助广大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全市农民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涌现出了一大批进城务工优秀农民工,李国、王丙强就是他们中的典型代表。李国,滕州市官桥镇苏疃村农民。为了让父亲、也让更多的人吃上健康的食品,李国成立了正德康城蔬菜专业合作社,创建了“抓两头控中间”的生产模式,保证了农民的利益最大化,打造了绿色AA标准产品基地,保障了食品安全。合作社先后被评为“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科技示范社”“国家级蔬菜标准示范园”“国家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王丙强,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城西村农民。自2005年进入市中区中泰集团朝阳煤矿以来,扎根煤海,以矿为家,由一名普通职工逐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基层区队管理干部。在生产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大胆创新,刻苦钻研,先后被集团公司、矿评为先进工作个人、安全生产标兵、金牌员工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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