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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导组来我市督查指导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作者:政策法规科 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时间: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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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导组来我市督查指导建筑业
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21日,由省建管局都昌林副局长带队,省人社厅、安监局等领导一行,来我市督查指导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在下午的工作座谈会上,市人社局黄杰副局长、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和市总工会领导分别作了汇报发言。就我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交流。22日,省督导组赴滕州市大同天下项目部和薛城区广西五建项目部进行了调研,并与区(市)四部门和工程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建筑业从业人员多数为农民工,且数量庞大,长期在施工工地从事高危险、高风险施工工作。由于工作环境、工作性质的原因,加之安全防护操作技能较差,面临更大的工作风险。中央、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享受正式职工的工伤待遇。我市根据省人社厅等四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按建设项目为单位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对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省督导组对我市出台政策早及前期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予了明确的指导,并就明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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