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
定期评估情况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社会化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22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23号)和《枣庄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定期评估工作方案》,经机构申报、区(市)评估、市综合评估,对23家即将备案期满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进行了实地续期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10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科反映。逾期及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632-3333696
附件:枣庄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定期评估结果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