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人社政务服务质效,根据工作需要,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将于近期进行停机升级。现就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时间安排
2026年7月3日18:00至7月10日24:00。停机升级期间,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服务渠道将暂停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相关业务,升级后该业务事项的办理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二、业务办理提示
用人单位近期如有备案需求,为保障您的业务不受影响,请合理安排办理时间,建议提前或延后办理。
特别提醒: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者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升级后将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之前未按期备案的超期将无法补录备案,请各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若劳动合同在系统停机升级期间签订或续订满30日且尚未备案的,请用人单位务必于停机前(7月3日12:00前)通过原系统提交备案申请;若劳动合同签订或续订不足30日,可在系统升级完成后(7月10日24:00后)进行办理。
三、咨询方式
各区(市)、高新区劳动用工备案业务咨询电话如下所示。如有疑问,可拨打各区(市)、高新区人社部门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全市劳动用工备案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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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辖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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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直 |
0632-3319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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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 |
0632-5501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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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 |
0632-3921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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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 |
0632-445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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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 |
0632-7507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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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 |
0632-6639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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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 |
0632-882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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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
0632-8691030 |
请各用人单位相互转告,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