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25年12月15日起,实施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的民办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筹设审批—高级技工学校筹设审批等2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受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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