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和《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通过逐级申报、单位公示、评审推荐和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对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对推荐对象如有意见,可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反映,也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个人反映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8日—12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3310710,枣庄市民生路366号。
附件: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