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就业援助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53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规范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管理和就业援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我市拟调整《枣庄市就业援助办法》部分内容,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zzjyzdk@zz.shandong.cn。
二、通信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366号枣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邮编:2770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
附件:1.《枣庄市就业援助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枣庄市就业援助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