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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度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美发美容竞赛的通知

时间: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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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发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计划举办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美发美容竞赛,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三)协办单位

枣庄市市中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颐园山庄大饭店

枣庄市爱造型职业培训学校

(四)大赛组织委员会

大赛成立竞赛组委,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枣庄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具体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及技能等级证书申报工作。

二、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为市级一类职业技能专项竞赛,设置美发师、美容师、美甲师、形象设计师(化妆师)四个竞赛项目,为单人赛项。

三、竞赛内容

竞赛按照美发师、美容师、美甲师、形象设计师(化妆师)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高级工(三级)以上要求进行。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 30%、技能考试成绩占70%,理论知识纳入实操技能比赛客观评分之中,操作技能采取现场操作的办法进行,操作技能试题由技术工作组根据国家职业等级标准高级工(三级)以上和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标准进行,并结合实际,按相关标准规范和考核方法进行命制。

四、参赛人员要求

参赛选手应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且年满16周岁以上的企业、院校、社会从事相关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枣庄市技术能手”的人员,原则上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比赛。

五、竞赛安排

(一)竞赛时间:202598

(二)竞赛地点:枣庄颐源山庄(市中区解放北路与北安路交汇处东300米路北700米)

具体比赛时间及注意事项,报名后由承办单位通知至选手。

六、奖项设置

竞赛设置个人奖项。各赛项设一、二、三等奖分别不超过123名,另设优秀选手若干,总获奖人数不超过决赛人数的60%。

获得决赛个人前3名且年满16周岁以上职工(教师)身份的选手,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申报“枣庄市技术能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颁发证书。获得决赛前6名的职工(教师)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各职业(工种)决赛其他获奖职工(教师)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决赛前6名的学生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七、报名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5828日。

报名方式:参赛选手须填写《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PDF扫描件电子版,以“姓名”命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证件照电子版(白底,jpg格式,小于20k,建议像素240 * 320,以本人身份证命名)。以上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459313749@qq. com

联系电话:19906325555(李老师)

                    15966734569(耿老师)

19963226155(王老师)

九、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技能竞赛的公众认知度和影响力,切实组织好本地企业、院校的竞赛报名工作。

(二)发现大赛报名选手存在伪造信息、替赛等不诚信行为的,直接取消比赛成绩,撤销各类奖励。

附件:1.竞赛指南

2.竞赛技术文件

3. 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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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度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美容美发竞赛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