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枣庄市市本级企业失业保险
稳岗返还的公示(第一批)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拟符合条件稳岗返还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
公示期: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
监督电话:0632-3228923
枣庄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6月27日
主办: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366号
业务咨询电话:12333 电话:0632-3314268 传真:0632-3315975 网站标识码:37040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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