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枣庄市技能大师工作站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院校、企业、行业、协会),中央、省属驻枣单位:
为深入贯彻人才兴枣战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围绕“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根据《关于印发〈枣庄市技能大师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4〕3号)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枣庄市技能大师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工作站建设项目主要围绕“6+3”现代产业体系(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质高效农业、新型商贸物流业、特色文旅康养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组织实施,主要依托在技能含量较高的行业、大中型企业和院校中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以及部分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能大师进行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技能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家和省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首席技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山东省技术能手、枣庄英才、枣庄市首席技师称号之一的;
2.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的;
3.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单位技能骨干、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站日常工作。
具有突出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上作出较大贡献的技能型人才,可参照上述条件单独申报。
(二)依托企业建立工作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2名以上;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且已完成备案;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工作站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
(三)依托院校或其他单位建立工作站,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2名以上;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开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特色专业或实训项目;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工作站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
此前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平台项目的企业、院校或其他单位不再申报市级工作站。
三、推荐方式
2025年认定工作站不超过5家,经评估认定的工作站,由市级财政一次性补助资金5万元。滕州市推荐不超过3家,其他区、枣庄高新区推荐不超过2家,市直有关单位(院校、企业、行业、协会)推荐1家。没有符合申报条件单位的,可不推荐。
四、申报程序
工作站由单位申报,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议论证,按照名额、条件要求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候选单位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评审等方式,综合研究后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单位名单。
各区(市)有关单位(院校、企业、行业、协会),中央、省属驻枣单位,应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汇总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申报工作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申报材料
1.枣庄市技能大师工作站申报表(附件1);
2.申报报告。申报工作室职业(工种)、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工作室建设目标及建设工作方案,以及今后五年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以上内容需全部包含);
3.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院校或其他单位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技能大师候选人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奖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技能大师需提供1年以上的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截至2025年4月;
6.2025年枣庄市技能大师工作站申报汇总表(由推荐部门填报);
上述材料需用扫描或复印件按顺序简装成一册(使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目录置前),材料不退回。原件由推荐部门负责审验,并注明已审验。
六、其他事宜
设立工作站,是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现有高技能人才作用,加快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技术交流、合作攻关、推动技术进步和解决关键性生产难题的重要措施。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标准条件,确保申报质量。
请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将电子版材料(PDF盖章扫描版、WORD电子版)于2025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公务邮箱,纸质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73房间职业能力建设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高娜
联系电话:3317254
电子邮箱:zzrsjzjk@zz.shandong.cn
附件:1.枣庄市技能大师工作站申报表
2.2025年枣庄市技能大师工作站申报汇总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