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送达公告
我委以邮寄送达方式送达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在送达过程中,因单位拒收等原因未能送达。现以公告形式送达,请下列用人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委(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366号121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枣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工伤鉴定结论书退回公示(单位)
序号 |
鉴定结论书编号 |
单位名称 |
鉴定类型 |
鉴定结论 |
结论日期 |
备注 |
1 |
枣劳鉴伤初字〔2025〕106号 |
山东鼎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初次鉴定 |
玖级 |
2025年2月27日 |
单位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