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对2月申请病残津贴的企业职工原始档案材料进行了审核。
为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申请病残津贴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3月6日—3月12日
监督电话:0632—3311220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6日
主办: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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