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发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计划举办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枣庄市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
枣庄职业学院
(三)协办单位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竞赛组委会
大赛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枣庄职业学院化工与制药系办公室1306房间,具体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及技能等级证书发放工作。
二、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为市级一类职业技能专项竞赛。竞赛设化工总控工和化学检验员两个职业(工种)。每个职业(工种)均设企业组和院校组两个组别。若某组别决赛队数不足10支,则取消该组别竞赛。
三、竞赛内容
竞赛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以上要求进行。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技能实操成绩占80%。其中理论知识采用机考方式进行,技能操作按竞赛项目采用现场操作、现场评判方式进行,具体大赛技术工作方案见附件3。
四、参赛人员要求
参赛人员应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企业组参赛人员为企业正式在岗职工,院校组为职业院校正式、实习教师或相关专业的在籍学生,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限报3支代表队参加。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枣庄市技术能手”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比赛。
五、竞赛安排
(一)竞赛时间:拟于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举行
(二)竞赛地点:枣庄职业学院(枣庄市高新区祁连山路)
具体比赛时间及竞赛注意事项,比赛报名后由承办单位通知选手(如遇不可抗力原因,比赛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竞赛设置团体奖项。决赛各组别设一、二、三等奖,按参赛人数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不超过决赛人数的10%、20%、30%,总获奖人数不超过60%。获奖团队的1名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证书。
各组别决赛前3名的团队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获得各组别决赛双人项目前2名、三人赛第1名且16周岁以上职工(教师)身份的团队选手,经我局核准后,授予“枣庄市技术能手”,颁发证书。各组别决赛个人前6名的职工(教师)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决赛其他获奖职工(教师)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各组别决赛个人成绩前6名的学生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符合条件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上人员理论、实操成绩必须均在合格以上。
七、报名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周一)17:00。
报名方式:采取区(市)和单位择优推荐参赛与个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全部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①《枣庄市“鲁班传人”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企业组填写附件2,院校组填写附件3,word版和扫描pdf电子版,推荐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②本人身份证扫描件;③证件照电子版(近期免冠白底,jpg格式,小于20k,建议像素240*320)于11月25日17:00前发送至报名邮箱。参赛时,选手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赛证。
联系电话:张老师 17662618632(化工总控工)
汪老师 17515512625(化学检验员)
报名邮箱:1484571475@qq.com(化工总控工)
2252034698@qq.com(化学检验员)
报名地点:枣庄职业学院图书信息楼南楼1306房间
发现大赛报名选手存在伪造信息、替赛等不诚信行为的,直接取消比赛成绩,撤销各类奖励。
附件:1.参赛选手登记表(企业组)
2.参赛选手登记表(院校组)
3.技术文件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