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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作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来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时间: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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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FSZ202406

 根据《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发〔2022〕11号)相关规定,现对山东沂蒙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G518日定线、S321枣梁线、S241临徐线3个路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一标段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20241016日-20241114日。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632-3331022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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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18、S321、S241一标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