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
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我市促进就业工作
先进区(市)拟激励名单的公示
按照《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枣庄市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区(市)激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枣人社字〔2024〕13号)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各区(市)、枣庄市高新区2023年度促进就业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拟确定薛城、市中、台儿庄为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区(市)激励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反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632-3331531、0632—3315975(传真)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632-3314148 0632-3314429(传真)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财政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