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 )、《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枣人社字〔2024〕7号)的规定,经各单位申请,区(市)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审核推荐、评委会综合评议,拟认定枣庄创业大学等10家单位为首批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3日,在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市人社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
通讯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366号370室
附件:首批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拟认定单位名单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7日
附件
首批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拟认定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枣庄创业大学 |
2 |
枣庄理工学校 |
3 |
枣庄市土木工程学会 |
4 |
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
5 |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 |
6 |
枣庄市台儿庄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7 |
滕州市马铃薯产业发展研究院 |
8 |
枣庄鲁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 |
9 |
枣庄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 |
山东大众云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加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