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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翻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工伤与失业保险科 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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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翻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体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69翻印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于每月14日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数据。

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报告。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69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教育局         枣庄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与失业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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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翻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